移民签证。由申请人居住地的马外交或领事机构颁发,或马外交部直接受理和颁发。港口或机场等边境口岸不得颁发。此类签证有效期一个月。期间,持证人需向有关当局申请居留签证。如需要时可申请延长有效期,但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