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境须知
进入坦桑尼亚必须持有效护照、有效签证或居留证,同时出示返程机票(过境需目的地机票)并提供经济状况证明。
二、海关规定
以下不用于销售的物品不必申报:望远镜、照相机、胶卷、一升酒精饮料、200支香烟、50支雪茄、250克烟草以及250毫升香水。
录像摄影器材、收音机、录音机、乐器需出示海关凭证,以证明日后将带出关。
其他需申报的物品,须保留购买发票或收据,以便申报物品价格。
禁止进口的物品:毒品、白磷火柴、枪支。
控制进口的物品(需得到相关政府部门许可):动物(包括蛋)、动物捕捉器、武器弹药、爆炸物。
出关者禁止携带象牙、犀牛角等物品。海关查堵严密,如查出,将予以重罚重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