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乐器方面,没有弦乐器是印第安人乐器的一大特色。虽然在当今的印第安人音乐中经常采用吉他、小提琴、竖琴等弦乐器,但是这些都是16世纪以来由欧洲人带来的,或者是接受欧洲的影响而在新大陆制造出来的。印第安人的传统乐器是笛、奥卡里(埙)等管乐器,或者是鼓、摇响器等打击乐器。管乐器中,最流行的是竖笛,用竹、芦或粘土焙制,还有排箫、鼻笛等。印第安排箫,在秘鲁叫安塔拉箫,在哥伦比亚叫卡帕多箫,在厄瓜多尔叫龙达多箫,在玻利维亚叫西克斯箫。有人将各种排箫统称为桑波尼亚(zampona)。印第安人的打击乐器尤其丰富多彩。常用烧空的树干制鼓,如墨西哥的特波纳斯特尔、巴西的特罗卡诺;果壳可用作刮响器,也可用作空心摇荡器。摇荡器的统称是马拉卡斯。此外还有“地鼓”、丛林鼓等。印第安人通常赋予他们的笛和鼓以人性,有的属阴,有的属阳。例如,马拉卡斯是阴,吉伊洛是阳。巴拿马的古那印第安人有两种托洛笛,其中只有一孔是阳笛,四孔是阴笛。
在中、南美洲被欧洲人征服后的头几个世纪里,教会把印第安人的鼓和笛视作异教的设备而禁止使用,但是无效。土著音乐依然保存了下来,最后成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甚至进入教堂。在中、南美洲城乡举行的节日或街头庆典中,基督教和原始宗教奇异古怪地结合在一起,欧洲音乐和印第安土著音乐两种成分并存。但是更多的情况下,是印欧混合而形成一种新的形式、体裁和风格特点。
综上所述,拉丁美洲音乐主要是由以上三种因素的结合而构成的。然而,最重要的是由这些因素的相互混合已经创造出了称为“拉丁美洲”的独特的个性,是“混血的音乐”,决不是许多文化的杂乱无章的并列,而是获得了具有个性的新的独创性。
正如已经述及,拉丁美洲的居民大部分是混血儿,所以,音乐上也表现了从那个社会中自然产生的生活情感。在这里所谓的欧洲风格、非洲黑人风格,都是已经染上新大陆的色彩,获得了新的生命。与其说是原来的印第安人的音乐文化按照古代样式被传承下来,不如说是一方面吸收了种种影响,另一方面是作为表达生活于现实中的人们的情感,而加进了许多微妙的变化。这三种因素的混合,如果从旋律节奏方面来看,是可以引用尼-斯洛尼姆斯基《拉丁美洲的音乐》中的一段话来作说明的:在旋律上,“印第安人提供基本的五声音阶模式,欧洲殖民者的影响表现在扩展音阶、增加和弦上,黑人则增加了变化音的修饰。在节拍和节奏上,印第安人坚持短句长休止,用单调的击鼓声作伴奏。殖民者的节奏主要是西班牙的,典型的是3/4与6/8的双重节拍,结果在小节中央产生特征性的交错节奏。黑人影响是在几乎不变的2/4拍内加入切分音。”关于这三种因素的混合过程,上书引用达古的研究成果,把拉丁美洲民间音乐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1、纯粹印第安曲调,五声音阶;2、印第安音阶的所谓“混血化”,结果产生类同欧洲大小调的印欧混血种音阶;3、“混血再混血”,就是用非洲黑人的装饰音和变化装饰音使音阶进一步繁复。
必须指出的是在拉丁美洲,无论是哪个国家,也无论是哪个地区,人们都自豪地夸耀:“这是我们自己的音乐。”用心地保存着固有的音乐,且十分珍惜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