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皇庆年间在张家槐树底建宅院。 元至元二年(1265年)建起文庙,清代康熙十四年(1675年)王氏十四世王斗星捐银300两重修。 明万历末年建起王家祠堂。 清康熙三年(1664年)建起拥翠巷,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重修。 清康熙四年(1665年)建起锁瑞巷,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重修。 清康熙十四年(1675年)建起义安院,嘉庆元年(1796年)重修。 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王氏十四世王谦受参加千叟宴,并御赐龙头拐杖一把。 清雍正三年(1725年)建起崇宁堡(西堡子)。 清乾隆十八年(1753年)建起拱极堡(下南堡),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补修。 清乾隆四年(1739年)始建红门堡,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竣工,历时54载。 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举孝廉奉旨为王氏十五世王梦鹏建孝义牌坊,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建成,嘉庆元年(1796年)扩建为孝义祠。 清乾隆五十年(1785年),圣驾临雍,赐十六世王中极黄马褂一件,银牌一面。 清嘉庆元年(1796年)始建高家崖堡,嘉庆十六年(1811年)建成,历时16载。 清嘉庆元年(1796年),王氏十六世王中极参加千叟宴。 清嘉庆九年(1804年)建成王氏宗祠戏楼,耗银3200两。 清道光以后,红门堡一座院落卖给孙家,堡门楼上,匾额“阖堡同宗”改一字为“阖堡同德”。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高家崖堡以964两纹银卖给田家。 1950年土地改革后,房屋全部分给贫下中农。 1996年1月12日,王家大院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6年3月22日, 灵石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成立王家大院修复指挥部,指挥部下设三个组,即:工程组、搬迁组、文物收集组。 1996年4月5日,高家崖堡搬迁工作全部完成。 1996年4月20日,高家崖堡修复工程正式开始。 1997年2月,高家崖堡开始接待游人,同时布展工作全面展开。 1997年8月18日, 灵石县第一届文化旅游节隆重开幕高家崖堡以中国民居艺术馆之称正式向游人开放。 1998年3月1日,红门堡搬迁工作结束,同时修复工程全面铺开。 1998年8月18日,灵石县第二届文化旅游节隆重开幕, 红门堡建筑群正式向游人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