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6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经过审议,并根据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关于北京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