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中标采购被要求退出》追踪
本报讯(记者任冠军)昨天,本报报道了海外星公司中标芳草地小学政府采购后,未能与芳草地小学签订合同,反被要求退出一事。记者从朝阳区教委获悉,朝阳区教委财务科已到芳草地小学调查未签合同的原因。芳草地小学党委书记张治齐的助理刘文娥接受采访称,未签合同是因为供货商的产品不能满足学校要求。
北京邦盛律师事务所曹小明律师认为,海外星公司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双方已经形成合同关系,按相关采购法规要求,应在30日内签订合同。如果学校认为产品有质量问题,应提供权威部门的认证,并经专家评审才能确认,学校无权单方面认为产品有问题。
昨天,记者电话联系到朝阳区教委教学设备中心装备科科长刘影。刘影先称没有看过本报报道,后又称本报报道中的电话录音有断章取义之处,但并没有向记者具体指出。此后以电话即将没电为由,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朝阳区采购办李立群说,采购办只负责调查未及时签合同一事,对于刘影在电话录音中要求海外星公司申请退标等涉嫌违规言论,李立群称,这须由纪委调查。目前,朝阳区纪委正在对此事调查中,按规定,会在举报人举报日起90个工作日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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