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部等联合通知 未就业应届毕业生可申请低保

 全国免费电话:400-817-0066  日期:2008-10-10 10:06:27 作者:白丁
 付款方式:到我社付款 银行汇款  出处:北京旅游网向您推荐 点击:

  2006年9月1日起,仍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可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生活有困难的毕业生可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日前,中组部、教育部等14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通知强调,9月1日仍未就业应届生可领取低保。

  北京市民政局低保处有关人员介绍,北京市的应届生享受低保的条件即实际生活标准低于北京市最低生活保障线310元/月,才可以领取。

[1]

  订购方式

联系方式:
公司购买:欢迎您到我公司直接购买,地铁可直达。浏览我公司位置
送票上门:订购后小红马及时配送、直接支付货款即可。
网上汇款:订购后银行汇款财付通网上支付,免手续费。

  相关线路